2025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人公告

信息来源:浦江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5-6-4      点击人次:402

因工作需要,受各招聘单位委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5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详见《2025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户籍或出生地及其他要求和有关说明等。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符合计划表中对应户籍或出生地(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学历、专业、其他等要求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户籍或出生地放宽至浙江省。

3.在2025年6月2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在2025年6月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能报考;受党纪、政务处分且至公告发布之日尚在影响期的不能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6月4日至2007年6月3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9时—6月18日17时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12日9时—6月19日17时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缴费确认

缴费时间:2025年6月20日9时—6月2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请以上报考人员于缴费时间内向浦江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作非贫困家庭报考人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浦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岗位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5年7月2日9时—7月5日11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7月5日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照实际参加考试总人数淘汰10%的人数比例划定。

(六)资格复审

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本);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3)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首日开始前24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