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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西安外国语大学
宣讲地点:活动中心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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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人才强阿”战略,推进实施千名硕博全职引进计划,加快优秀人才集聚,助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高学历人才。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历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不限。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三)高层次技能人才。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可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企业人才需求的高学历、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
在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或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院士、专家、学者等“高精尖”人才,可“一事一议”研究认定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阿克苏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已取得或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满足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四)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优惠政策
(一)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
1.绿色通道直接入编。引进至阿克苏地区各级事业单位的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自公示期满后到岗之日起计发。
2.给予购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在阿克苏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购房的(在同一县<市>和区域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连续计算),经认定后一次性分别给予40万元、5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引进至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博士研究生(正高)购房补贴再上浮20%。
3.发放安家补助。引进至阿克苏地区各级事业单位且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安家补助,分5年发放到位,按第1、第2年各15%,第3年20%,第4、第5年各25%梯次发放,其中:引进至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博士研究生(正高),安家补助再上浮20%;引进至县(市)公立医院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发放3万元安家补助(发放方式同上)。
(二)招聘至企业的人才
对招聘至阿克苏地区各级国有企业、规上民营企业、非事业性质科研机构等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在同一县<市>和区域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连续计算),工作满5年且购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高级技师)、博士研究生(正高),除享受对应岗位的工资待遇外,还可按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标准,同等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对招聘至阿克苏阿拉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经认定后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40万元、70万元购房补贴。对落户本地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再分别给予5万元、7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分5年发放到位,按第1、第2年各15%,第3年20%,第4、第5年各25%梯次发放。
全职或柔性引进的安全检测内容存在政治敏感词、特聘专家、银龄人才、候鸟人才等“高精尖”人才,可根据科研方向最高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经费补助和每人每年50万元生活补助。特别重大项目在科研经费、奖励等方面还可一事一议。曾引进(招聘)至阿克苏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被解聘的人员,如再次被引进,只享受对应岗位的工资待遇,不享受相关补贴(补助)政策。